发布日期:2026-04-28 20:13 点击次数:124
南财智讯4月17日电,*ST天喻公告,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(上市公司)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。经查明,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,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;未按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,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;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,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。我局拟决定:一、对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600.00万元罚款;二、对闫春雨给予警告,并处以1350.00万元罚款,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罚款450.00万元,作为实际控制人罚款900.00万元;三、对沈进长给予警告,并处以250.00万元罚款;四、对丹明波给予警告,并处以250.00万元罚款;五、对曾昭翔给予警告,并处以250.00万元罚款;六、对张艳菊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.00万元罚款;七、对万骏给予警告,并处以200.00万元罚款;同时,对闫春雨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